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宿松县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宿妇字〔2023〕23号)文件要求,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表扬名单如下(排名不分先后):
汇口镇 江日霞家庭 刘 文家庭 梅 祥家庭
高岭乡 唐先东家庭 杨双红家庭 余祖旺家庭
龙山街道 项泽艳家庭 何新平家庭 史成林家庭
陈汉乡 朱水兰家庭 邓立荣家庭 洪会议家庭
孚玉镇 吴竟成家庭 吴牡荣家庭 梅本华家庭
长铺镇 曾记红家庭 石先龙家庭 周 伟家庭
佐坝乡 潘荣仁家庭 徐秋生家庭 张 兵家庭
北浴乡 廖德定家庭 吴旺南家庭 蔡 萍家庭
下仓镇 丁小娥家庭 胡美蓉家庭 石结义家庭
许岭镇 蔡永球家庭 王小娜家庭
趾凤乡 潘立新家庭 姜卫东家庭
洲头乡 陈志琴家庭 张中节家庭
柳坪乡 舒保国家庭 吴合林家庭
河塌乡 朱凤明家庭 刘小荣家庭
华亭镇 欧春祝家庭 骆爱兰家庭
凉亭镇 段焕松家庭 陈厚开家庭
千岭乡 柴飞华家庭 石金香家庭
九姑乡 孙良宝家庭 孙方华家庭
松兹街道 齐 越家庭 黎结潮家庭
程岭乡 朱党林家庭 曹道增家庭
隘口乡 祝吴林家庭 梅锋家庭
复兴镇 夏令章家庭
二郎镇 白 荣家庭
县委政法委 刘欢欢家庭
县委宣传部 吴皖松家庭
县政府办 唐先东家庭
县财政局 江晓庆家庭
县教育局 何 晓家庭
县应急管理局 冯 皓家庭
县人社局 黄 倩家庭
县水利局 祝海英家庭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莹莹家庭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扬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2月6日至2023年12月12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556-7821937
电子邮箱:ahssf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