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妇女联合会《关于开展第十四届全国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及安徽省五好家庭暨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工作的通知》(皖妇〔2024〕1号)和《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最美家庭及安徽省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的通知》(皖妇〔2024〕2号)文件的要求,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推荐:
安徽省五好家庭:
欧华君家庭
安徽省家庭工作先进集体:
千岭乡人民政府
安徽省最美家庭:
黄霞家庭
为安徽省五好家庭、家庭工作先进集体和最美家庭。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2月26日至2024年3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556-7821937
电子邮箱:ahssfl@126.com
宿松县妇女联合会
2024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