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宿松县2021年度“法治家庭”示范户拟表彰名单的公示
根据宿松县妇女联合会文件《关于开展宿松县“法治家庭”示范户推荐评选活动的通知》(宿妇字〔2021〕20号)的要求,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表彰名单如下:
孚玉镇:朱亚娟家庭 周高志家庭
复兴镇:王玉来家庭 杨 峰家庭
汇口镇:董田槐家庭 邹少峰家庭
洲头乡:刘乐法家庭 石卫东家庭
下仓镇:胡碧红家庭 严海亮家庭
许岭镇:朱岩亚家庭 刘龙玲家庭
九姑乡:何林生家庭 罗良勇家庭
千岭乡:刘东来家庭 何 磊家庭
长铺镇:刘洪斌家庭 石 磊家庭
程岭乡:石友周家庭 朱党林家庭
高岭乡:唐长春家庭 沈互和家庭
五里乡:刘中林家庭 李 琴家庭
佐坝乡:刘刚军家庭 孟水明家庭
破凉镇:吴顺来家庭 熊胜保家庭
隘口乡:张旭家庭
二郎镇:叶加荣家庭 余晓晖家庭
凉亭镇:程四美家庭 刘松华家庭
河塌乡:徐金旺家庭 王最青家庭
趾凤乡:陈忠祜家庭 陈新明家庭
柳坪乡:郑百春家庭 吴国强家庭
北浴乡:操中厚家庭
陈汉乡:蒋仁龙家庭 朱铁军家庭
经开区:吴月保家庭 谢长德家庭
东北新城:齐方久家庭 洪稳堂家庭
华阳河农场:孙克忠家庭 桂雪宝家庭
财政局:江 丽家庭 税务局:汪俊娴家庭
民政局:胡树常家庭 资规局:齐何仪家庭
农业农村局:杨石义家庭 科经局:周述清家庭
为宿松县2021年度“法治家庭”,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2月27日至2022年3月3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556-7821937
电子邮箱:ahssf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