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庆市三八红旗手个人和集体拟推荐名单的公示
根据安庆市妇女联合会文件《关于开展年度安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庆妇字〔2022〕1号)的要求,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和评选的基础上,经研究决定,拟推荐:
安庆市三八红旗手个人:
1、陈娟(中共宿松县委宣传部新闻科副科长);
2、石秀琴(宿松县二郎镇党委书记);
3、王小燕(宿松县爱邻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负责人);
4、洪星(东北新城教管办妇联主席)。
安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
1、宿松县政务服务管理局;
2、安徽省宿松县山壳佬农产品贸易有限公司。
为安庆市三八红旗手个人和安庆市三八红旗手集体。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主动接受监督,现将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2年2月14日至2022年2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个人和集体有不同意见,可以电话、信函或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县妇联反映。
联系电话:0556-7821937
电子邮箱:ahssfl@126.com
宿松县妇女联合会
2022年2月14日